电话:010-62783496
邮箱:jzxy@tsinghua.edu.cn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100084
张**同学:
清华大学拟对您作出予以退学处理,因穷尽其他送达方式后仍无法送达本通知,特予公告送达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满十个工作日,即视为送达。公告内容如下:
张**,女,建筑学院2003级博士研究生,学号2003370051。
张**在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,逾期两周未注册。根据《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清校发〔2019〕49号)第三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,拟予以张**退学处理。
张**对此处理意见如有异议,可以在拟处理意见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向本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辩。
书面申辩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jyjxb@tsinghua.edu.cn或送交至建筑学院南107房间。
清华大学建筑学院
2026年6月1日